明明普通餐厅,却打奥运旗号!北京发布“奥标”易侵权行为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

2021-11-30 12:06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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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滑雪板,却用“冰墩墩”的图片进行宣传,并谎称自己的合作单位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体育局;明明只是普通餐厅,却打出了“奥运会指定餐饮服务商”的旗号。今天上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一系列奥标“侵权行为”案例。

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法律事务部与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签署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市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提出,本市将重点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各类违法行为,并建立处理涉奥侵权和制止隐性营销的快速反应机制。

此次三方联合签署的备忘录,在查处涉奥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工作衔接、强化协作会商联络、开展宣传培训激励四方面达成了多项共识。

在查处涉奥违法行为方面,执法总队将与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法律事务部密切配合,围绕规范本市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市场秩序,及时处置各类未经许可擅自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例如,重点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虚假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加大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的保护力度,对北京冬奥会特许生产商和零售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价格违法行为;针对在京举办的大型展会、电子商务,以及赛时场馆周边等领域涉及奥林匹克的各类商业活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等。

而在协作会商联络方面,将建立处理侵权和制止隐性营销的快速反应机制。针对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其他与监管执法有关的重大事宜,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法律事务部与执法总队将进行会商研讨并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京津冀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相关问题事项,拟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商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促进相关市场合规发展。

“奥标”侵权画面曝光

案例1

“某滑雪板”在销售过程中,不仅使用了含有“冰墩墩”图片标识的宣传信息,还声称自己的合作单位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和北京市体育局。

对于合作单位,经体育总局办公厅、北京市体育局回函,与当事人没有合作关系,也不是战略合作机构;而对于发布含有“冰墩墩”图片标识的宣传信息,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回函,从未许可当事人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据此,此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案例2

“某餐厅”打出了“奥运会指定餐饮服务商”的旗号。

经查,该餐厅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之间,均无《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述赞助、支持关系和商标、奥林匹克标志使用的许可关系。此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属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

案例3

“某啤酒花园”将自己的服务标识与真实的奥运赞助商、北京2022年冬奥会标志共同出现在一个广告画面中。

据悉,这种行为,容易使人联想到当事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存在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具有借助冬奥会提升自身形象和服务品牌商誉以及行销商品之目的。当事人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未经过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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