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价格先涨后降?NO!北京5部门联合行动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张楠

2019-11-03 11:01


城事

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及时制止虚构原价或先涨后降行为、“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信息必须提示…...“双十一”将至,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

对于电商平台对外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市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禁止发布处方药、烟草类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在消保维权方面,“接诉即办”也将在电商平台实施,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强化售后服务团队建设,多元化渠道方便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努力实现消费纠纷一次性解决,避免客诉再次升级。

先将原价提高,再宣称降价,这是部分商家惯用的伎俩。对此,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要求平台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健全完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产品质量检查,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等禁止销售的产品,建立问题产品处置制度,对有关部门通报、舆情反映的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及时有效处置,控制风险。

而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则要求平台企业严格审核入网保健食品经营者以及产品资质,强化“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等信息提示,实行保健品专区销售,对于既经营普通食品又经营保健食品的店铺严禁宣称“保健食品专营店、专卖店”。

其他各单位也结合部门职责,围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常见问题,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市委网信办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营安全;市公安局提示企业要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妥善处理网络安全事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杜绝涉枪、涉爆、涉恐以及涉及隐私类信息的发布,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企业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非实名电话卡、虚假营业执照等风险点的防范力度,同时要求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新技术、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市邮政管理局从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措施、做好数据共享提高快件揽收效率、开展末端集约化服务、推广绿色包装五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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