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汇总|北京本轮累计报告27例本土病例,涉大兴、经开区等区域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曾佳佳

2022-01-22 10:10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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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以来,北京多地陆续报告阳性感染者。

截至22日上午,北京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病例27例,其中确诊病例21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本轮疫情初判为两个不同感染来源的聚集性疫情:一是由国际邮件引发的聚集性疫情,为奥密克戎变异株,均在海淀区;二是由进口冷链物品引发的聚集性疫情,为德尔塔变异株,涉及朝阳区、丰台区和房山区

最新通报显示,新增确诊病例中,有1例涉及大兴区;有1例显示为来京就医患者陪护人员;国家卫健委消息显示确诊中有1例来自经济开发区。

目前已公布轨迹如下——

海淀5例

1月15日-1月17日,海淀通报3例本土确诊病例。1月21日,海淀再通报2例本土确诊病例,这2病例均为确诊病例密接。

  • 首位感染者(1月15日通报)

住址:海淀区上地街道农大南路博雅西园

工作单位所在地:海淀新技术大厦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1日-13日

每日早晨6:30乘私家车上班,18:00左右下班乘坐688路公交由海淀桥北至厢黄旗站下车回家。

1月14日

6:30乘坐私家车上班,17:45乘坐私家车前往核酸检测点(地址为海淀区丹棱街与海淀西街十字路口东南角)进行核酸检测,之后回家未外出。

  • 第2位感染者:为首例感染者母亲(1月17日通报)

住址:海淀区上地街道农大南路博雅西园

工作单位所在地: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2日,7:50乘坐393路公交车由厢黄旗站至农大南路西口下车,搭乘同事车到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办公。13:30乘同事车回家。

1月13日,8:30自驾车到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路16号办公,11:50-12:00穿过大厅去过一次卫生间,中午与2名同事在单位就餐,下午自驾车回家后未外出。

1月14日,6:50-9:15自驾车到京城皮肤病医院皮肤科就诊。9:15自驾车到朝阳区大屯路甲38号,中午与3名同事在单位就餐。15:30接多点快递。17:45自驾车到新技术大厦接女儿,前往海淀街道的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未下车。

1月15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16日,在集中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17日,16时出现发热、嗓子不舒服等症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 第3位感染者:为首位感染者同楼层同事(1月17日通报)

住址:海淀区马连洼街道永丰路百旺茉莉园一期

工作单位所在地:海淀新技术大厦

主要活动轨迹:

平日乘坐地铁16号线(西北旺站-万泉河桥站)上下班,每日中午乘坐地铁往返一次。

1月12日至13日在单位办公未外出。

1月14日,10:15取外卖蛋糕,11:20取美团外卖,14:19先后去中关村国际创新大厦的瑞幸咖啡店、罗森便利店。

1月15日,上午未外出,18:00自驾车前往海淀区核酸检测采样基地进行核酸检测,回家后未外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16日,居家隔离。

1月17日,12:16出现发热症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第4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1日通报)

住址:海淀区马连洼街道永丰路百旺茉莉园一期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点,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第5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1日通报)

住址:海淀区马连洼街道永丰路百旺茉莉园一期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点,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朝阳1例

  • 第6位感染者:2021年11月来京务工(1月17日通报)

住址: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558号

该人员主要从事:装修材料搬运工作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日23:30-1月2日凌晨4:43,在和乔丽致酒店(建国路93号院12号)工作。

1月2日23:00-1月3日凌晨3:00,在木偶剧院工地工作。

1月3日21:00-1月4日凌晨1:37,在四环阳光100小区工作,随后到通州台湖垃圾站工作。

1月4日14:00-14:30,在顺义区龙湾别墅工作。

1月5日12:00,到达朝阳区珠江绿洲6号楼1907室工作;16:00到达远洋一方一号院工地工作;17:00到达顺义区祥云赋工地工作。

1月6日11:00-12:08,在万科翡翠云图工作;14: 21到达平房料厂(小廊国际俱乐部旁边)工作,21:06到达朝阳区东小井沙石料厂工作;21:30-23:04在海淀区农科社区8号楼工作。

1月7日14:30,到达朝阳区雅成一里小区5号楼工作。

1月8日12:36,到达朝阳区双桥丝路美食独自就餐;14:00到达水郡长安工作;15:14到达和锦薇棠小区工作; 17:00-21:30在海淀区农科社区8号1楼3单元407工作。

1月9日7:30-10:10,在和锦薇棠小区工作。

1月10日0:00-1:45,在胡大簋街三店工作;2:00到达胡大簋街二店工作;3:00到达建国门壹中心1座工作,4:00到达通州区盛园宾馆附近的管头工业区工作,9:00到达顺义区丽宫别墅工作。

1月11日凌晨2:58,到达木偶剧院工作。

1月11日23:00-12日凌晨3:00,在朝阳区隆和写字楼工作。

1月12日凌晨0:00-4:00,在东坝锦安家园二区1号楼4单元17层1702室工作。

1月12日11:14,到达东坝锦安家园二区1号楼4单元17层1702室工作。

1月12日23:18-13日凌晨3:43,在木偶剧院工作。

1月13日19:00-20:00,在东坝锦安家园1~4单元工作。

1月13日23:58-14日凌晨5:05,在中关村购物中心工作。

1月14日11:05-17:40,在东坝家属区工作。

1月14日22:18-15日凌晨3:51,在木偶剧院工作。

1月17日10:23,到达邮政局(陶然亭店)邮寄信件,之后乘坐地铁返回家中。12:05到达东坝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检测采样点采集咽拭子。

1月18日,从褡裢坡站上车乘坐地铁6号线,转14号线于7:12到达北京南站;8:21坐上开往威海的1085次列车,因疾控中心通报其核酸检测结果疑似阳性,于8:57在北京南站下车,等待进一步处理。12点由120转运至佑安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房山3例

1月19日,房山通报2例感染者;1月20日,房山再通报1例,为此前2例密接者,曾共用同一卫生间。3人都在冷库工作,同住一个单位宿舍。

  • 第7位感染者(1月19日通报)

住址: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大街8号单位宿舍

该人员从事:冷库搬运工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近14天内未出京。

1月3日-19日一直在企业院内工作、生活,未外出。

18日进行例行核酸检测。

19日确定检测阳性。

2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8位感染者(1月19日通报)

住址: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大街8号单位宿舍

该人员从事:冷库搬运工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近14天内未出京。

1月5日及18日在企业附近的世纪华联超市、一果生鲜、世纪华联旁大饼店、鹏程熟食购物,并自驾至大华制衣厂看望妻子。

除此以外,1月3日-19日一直在企业院内工作、生活。

18日进行例行核酸检测为阴性。

19日疾控采样后检测为阳性。

2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9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0日通报)

住址: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大街8号单位宿舍

该人员从事:冷库管理员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无出京史。

1月17日晚出现咽痛症状,在房山区长阳绿地北京万民百汇大药房购买快克和三九感冒颗粒,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未就医。

1月1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2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丰台16例

1月19日,丰台通报3例感染者;1月20日,丰台通报1例感染者,其工作单位地址距19日通报感染者工作冷库不足500米。4人都在冷库工作,曾在单位附近华兴饭庄就餐。1月21日,丰台通报6例本土确诊病例、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值得注意的是,丰台区的16例感染者里面,有14例从事和冷库或冷链有关的工作。

  • 第10位感染者(1月19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万柳园社区

该人员从事:冷库搬运工

自述于16日出现咳嗽症状,自行服用购买的感冒药,未就医。

1月19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1位感染者(1月19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万柳园社区

该人员从事:冷库搬运工

自述于16日出现咳嗽等症状,自行服用购买的感冒药,未就医。

1月19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2位感染者:与确诊病例同住(1月19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万柳园社区

该人员从事:冷库搬运工

1月19日报告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该人员已转至本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月2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3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0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宜兰园一区2号楼2门

该人员从事:日常批发经营速冻食品

工作单位所在地:某公司西南郊冷库一楼大厅

主要活动轨迹:

近一个月内无出京史或出境史,否认新冠流行病学接触史。

平时生活规律,每日往返于宜兰园一区、亿朋苑小区和西南郊冷库三地。

通常每日早5:40左右与妻子自驾前往亿朋苑停车后,骑车前往西南郊冷库。

早餐在华兴饭庄打包至公司食用。

午餐在万兴小吃街沙县小吃用餐。

每日16时骑车至亿朋苑小区后自驾回宜兰园一区。

1月19日,正常上班后未进食早餐,因自觉发热独自返回亿朋苑,午餐由妻子购买后送至亿朋苑家中食用。16时左右,步行前往万兴家居广场做核酸检测,后驾车返回宜兰园一区。

至1月20日凌晨流调采样时,未外出。1月2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4位感染者:风险管控人群(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亿朋苑小区

该人员从事:冷链经营者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于1月17日出现乏力症状。

1月18日症状有所好转。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5位感染者:风险管控人群(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万柳园小区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于1月13日曾去过丰台区玉泉营果品冷库。

1月16日左右出现流涕症状,自服板蓝根和感冒冲剂,未就医。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6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玉泉营212号院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曾多次在华兴饭庄就餐。自述曾出现感冒症状,自行服药。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7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玉泉营212号院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曾多次在华兴饭庄就餐。

自述于1月15日左右出现咳嗽症状,未就医。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18位感染者: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玉泉营212号院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曾多次在华兴饭庄就餐。

自述于1月18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未就医。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 第19位感染者:风险管控人群(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马家楼村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每日6时至16时在西南郊冷库工作。

1月20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 第20位感染者(无症状):风险管控人群(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玉泉营212号院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曾多次前往丰台区万柳园小区正门菜市场买菜。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 第21位感染者(无症状):为无症状感染者家人、风险管控人群(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玉泉营212号院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曾多次前往丰台区万柳园小区正门菜市场买菜。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 第22位感染者(无症状):风险管控人群(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万柳园小区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自述于1月10日曾前往丰台区万柳园小区附近的庆丰包子铺就餐。

1月20日报告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 第23位感染者(无症状):为确诊病例密接(1月21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玉泉营街道万柳园小区

工作单位所在地:玉泉营果品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曾多次在华兴饭庄就餐。

1月20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第24位感染者(无症状):(1月22日通报)

住址:丰台区郑王坟141号院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第25位感染者(无症状):(1月22日通报)

住址:现住丰台区郑王坟141号院

工作单位所在地:西南郊冷库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大兴1例

第26位感染者:为密接者(1月22日通报)

住址: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祥龙大院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0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

1月2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来京人员

第27位感染者:来京就医患者陪护人员(1月22日通报}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0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21日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以上情况都在按照流调规定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一旦核实将第一时间公布行程轨迹

北京两地升级中风险

1月20日起,将丰台区玉泉营街道万柳园小区和房山区长阳镇北广阳城大街8号定为中风险地区。

与上述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报备!

请与以上轨迹有交集人员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您的主动配合,对首都疫情防控工作极为重要。在此也再次提醒您,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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