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

2022-11-25 09:46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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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将举报人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该办法作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配套文件,共15条,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兑付、收回等内容。该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规定医保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上限由此前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举报奖励由处理举报的医保行政部门负责发放。各省级、市级医保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奖励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各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进行举报,均符合领取奖励的基本条件。国家医保局专门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发运用了举报投诉管理系统,力求对各渠道举报线索进行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精准管理,一方面对各地投诉举报实施全流程管理,确保凡举必查;另一方面及时督导各地医保部门按时、足额发放举报奖励,确保应奖必奖。目前,该系统已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江西省三省开展试点,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举报人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医保部门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身份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举报人匿名举报并且有领取奖励意愿的,可以在医保部门通知领取奖励后(举报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以便医保部门核实后兑现奖励。此外,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及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举报人可能无法准确区分医保行政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时,举报人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举报,也符合领取奖励的基本条件。


编辑:高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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