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育儿负担乐见更多实招
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王丛虎

2022-03-30 18:42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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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发布新规,明确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政策层面看,这一福利在预期之中。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进入新阶段,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成为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民生议题。尤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以来,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行动,延长产假、加大婴幼儿托位供给等一系列举措相继出台。今年全国两会上,“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成为重磅议题,而十多天后这一“减税红包”就送达千家万户,充分展现了政策导向的“温度”、政策落实的“速度”。

新政振奋人心,也在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普惠”属性。与其他生育政策相比,通过税收调节作用降低家庭育儿成本,本身具有保障性强、操作性规范等特点,可以最大限度惠及更多人。此前,“3岁以上孩子”的抚育成本如“子女教育”,已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列。相关调查显示,各个扣除项目中,“子女教育”和“老人赡养”的获益人数最多,有子女教育负担的中青年群体享受的减税比例最高、减税额最多。眼下,“3岁以下”抚养成本也被纳入其中,既是一次政策上的无缝衔接、扩容升级,更是以“真金白银”减轻“养娃”负担的务实之举。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生育问题不仅仅是家庭事务,更是关涉社会良性运转的公共事务。这也在客观上决定了,支持生育的配套政策,需要贯穿孩子成长的全过程。生育、养育之外,还有教育,而教育又涉及入园入校、均衡资源等现实问题,这些都需要一揽子政策举措来统筹协调,覆盖全周期。此外,除了注重降低看得见的经济成本之外,还应加强精神上的支持、社会氛围的营造等等。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实”。这些年来,不论是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等价值理念,还是加强对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的规范引导,都在助力构建新型婚育观和现代家庭观。合力破解抚育焦虑,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就能充分释放生育潜能,让育龄人群“孕得优、生得安、育得好”。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专聘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张砥 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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