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00:28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报请市指挥部并经专家组研判同意,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起,新增中高风险区如下:
一、将章盖营夏园5号楼2单元、新时代家园21号楼1单元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二、将章盖营夏园5号楼、新时代家园21号楼2个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
调整后,我区高风险区6个,具体为:富城苑1号楼、贲红幸福村10号楼、红楼新苑A区14号楼、红楼新苑B区2号楼、章盖营夏园5号楼2单元、新时代家园21号楼1单元;中风险区7个,具体为:鸿玉园区8号楼、江东郡B区5号楼、富城苑小区、贲红幸福村小区、红楼新苑小区、章盖营夏园5号楼、新时代家园21号楼;除中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以上风险区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