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多区新增划定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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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 08:10 语音播报


战疫

11月14日,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和平区关于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11月14日起,新增划定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天新里社区建津里小区建津里1门、2门、3门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11月14日至11月16日,和平区南营门街建津里小区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11月9日以来,到过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天新里社区建津里小区建津里1门、2门、3门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对和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2022年11月14日

 

11月13日,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河西区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相关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划定柳林街景致里32门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11月14日至11月16日,柳林街景致里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11月10日以来所有出入上述风险区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对河西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11月13日,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津南区关于新增划定相关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相关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划定双桥河镇福和园20号楼、小站镇翥远楼3号楼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第1、2、3、5日进行核酸检测。

二、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双桥河镇福和园、小站镇翥远楼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居民不出小区、不聚集,11月13日、14日、15日连续3日进行核酸检测。

三、自11月10日以来所有出入上述风险区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对津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编辑:李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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