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9 10:58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19日起,调整齐村镇马洼村、齐村镇乔屯村、齐村镇杨岭村、齐村镇土井村、龙山街道中安道南里I期6号楼、中心街街道铁东一区21号楼为低风险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