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0 23:58
邢台市襄都区
关于划定、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自2022年11月20日20时起,将襄都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南长街街道:造纸厂家属院小区,团结东苑西区5号楼5单元,丽景苑小区6号楼2单元、8号楼2单元;
西大街街道:丰仓街60号木材公司小区,种子公司小区,塔林供电3号楼2单元,新西街果品楼1单元,世贸天街A座写字楼;
西门里街道:溪畔家园小区,永康城市花园19号楼2单元,拖北小区13号楼1单元,新华里188小区6号楼1单元;
北大街街道:文化用品厂家属院,工行家属院,邢州家园3号楼1单元、3单元;
泉东街道:新合庄村,铭城世家小区,康凯汽车检测线站,凤巢园小区13号楼3单元,凤巢北小区3号楼1单元;
大梁庄乡:苹果园小区,财政局家属院,翟村小区17号2单元,绿洲新城1号楼1单元,全都城北区4号楼1单元;
东郭村镇:北陈村,保安小区,作品别墅2号洋房2单元,开元悦城2号楼;
晏家屯镇:蓝洋荣景园小区2号楼1单元,阳光尚城小区22号楼4单元、36号楼1单元。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
大梁庄乡:翟村小区12号楼3单元。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邢台市襄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