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1 00:06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振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进行调整。辖区内确定高风险区2个,具体见《振安区疫情防控高风险区明细表》。
振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编辑:李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