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兰山区、莒南县、费县新划定风险区
临沂疾控

2022-11-21 13:26 语音播报


战疫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将兰山街道美多商贸城甲壳虫公寓、兰山街道清馨家园小区4号楼2单元、兰山街道北道村九巷(4号路以北,5号路以南),银雀山街道公检法小区、银雀山街道龙城雅苑米面厂小区2号楼2单元,柳青街道澜泊湾天玺33号楼、柳青街道金河社区18号楼2单元、柳青街道灏园小区,白沙埠镇后城西村干渠路以西自北往南第3、4、5 排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2022年11月20日起,将柳青街道沂州花园 C6 号楼 1 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2022年11月20日起,将莒南县十字路街道西区山水龙城9号1单元、职教中心家属院1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 2022年11月20日起,将费县探沂镇供销社家属院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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