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北京纪检监察网

2020-11-12 17:36 语音播报


清风北京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顺义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8月16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向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员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强领导推动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切实增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我区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蔡奇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市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顺义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及时下发至全区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二是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区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高朋同志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小组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全面组织、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区委先后6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4次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牵头区领导切实担负牵头整改责任,以上率下、加强督导。各牵头责任单位主动担责,全区各级党组织积极行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巡视整改压力传导到最基层。

三是深入细致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任务落实。区委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区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制定出台《关于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市委第一巡视组对顺义区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制定434条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建立巡视整改落实督查制度,紧盯反馈问题,对照台账清单,强化日常督查,开展跟踪问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实举措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仍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实际推动工作不够。

(1)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视不够。

1)推动河东河西均衡发展。

一是每季度召开1次推动河东地区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河东百项工程进行专项调度。二是对河东百项工程实施台账式管理,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按时间节点加快项目推进。三是加大政府投资向河东地区倾斜力度,加快河东地区发展。

2)加强对“三农”工作议题研究。

持续关注中央、市委关于“三农”工作最新方针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做到及时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结合顺义“三农”工作实际,分析乡村振兴实施进展情况,加快研究农村改革发展举措,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

3)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建立《2018年顺义区收不抵支村分类统计表》,制定下发《顺义区农村收不抵支村增收指导方案》。二是指导各镇制定“一村一策”农村集体增收整改方案。对全区19个镇进行实地调研,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三资”管理督导工作。各镇已制定“一村一策”农村集体增收整改实施方案。

4)积极盘活各镇闲置资源。

一是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分区规划已取得市政府批复,正有序推进镇国土空间规划及街区控规编制工作,试点镇、街区控规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二是已完成建立《2017-2019年疏解企业土地台账》,梳理《顺义区疏解企业涉及重点国有用地情况表》,纳入全区闲置资源数据库统筹利用。三是已完成对闲置资源中涉及农村集体合同的梳理,引导各镇对闲置的土地进行统筹开发,制定“一处一策”处置方案。各镇已制定“一处一策”处置方案。四是对闲置地块具体情况逐一进行分析,挑选条件成熟的闲置资源优先纳入再利用范围。

5)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顺义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管理办法》,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6)全部完成大棚房治理备案。

380宗大棚类设施农业拟备案地块中,已经完成镇级备案372宗;8宗地块无需备案(6宗地块已拆除,2宗列入棚改项目计划拆除)。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深入。

7)①推动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聚焦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编制发布北京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顺义)发展规划。正式印发《顺义区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定向扶持办法》。不断优化企业服务,对全区81家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开展专项实地调研。发布《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②加快推动临空经济转型提升。

一是建立重点在谈项目台账,定期召开例会,统筹推进项目工作;二是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推动重点项目的建成投产速度;三是促进临空经济核心区产融合作,建立金融企业台账;四是加快推进临空经济核心区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计划,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水平。

③持续壮大金融产业发展。

一是全面排查无纳税记录企业的注销、吊销、纳税申报情况。二是由第三方大数据公司对无纳税记录企业进行了风险评估,各企业“冒烟指数”均较低。三是对企业进行走访联系,了解企业存续及经营情况、无纳税原因、下一步发展计划、需协调解决问题。一企一策分类形成处置措施和意见。

④加快发展商务会展产业。

一是成立顺义区会展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加快发展会展产业,完成新国展二三期交通规划研究工作;新国展二三期项目设计方案已获市委市政府同意。二是出台《推进顺义区商业服务业转型升级任务分工方案》。重点商业项目金宝天阶商业综合体内星巴克咖啡厅、永辉超市已正式营业。

⑤加快培育打造文创旅游产业。

一是修订完善《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二是2020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完成。三是按计划举办完成2019年登山文化节、樱桃采摘节、冰雪温泉欢乐季三大节庆活动及文旅发展高峰论坛。

8)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速度。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加快建设手续办理,已完成一期地价款缴纳,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土地)变更手续;二是已完善产业园入驻企业台账并建立同国测集团对接机制。满足入园企业配套商业需求,餐饮、便利店等多种业态已开门营业。

(3)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较多。

9)完成中小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一是2019年10月完成顺义区中小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二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设立界桩工作,巩固中小河道治理成果,落实分级管护标准及措施。

10)加速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以城乡结合部村庄、重要水源地村庄、民俗旅游村和人口密集村庄为重点,完成了42个村庄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按照《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考核办法》要求,对未安装水质监测的46座污水处理厂站,完成加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任务。

11)加大汉石桥湿地保护力度。

一是汉石桥湿地建设完成2处水循环系统;二是汉石桥湿地再生水厂出水量已经达到3000吨/天,出水水质标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限值B;三是湿地水位控制在25.6米以上。

2.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4)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有欠缺。

12)深化“国门意识”内涵研究和宣传报道。

一是围绕“国门意识”,策划推出一批反映顺义发展成果的新闻报道作品。二是细化“忠诚坚定、开放创新、务实担当、首善一流”精神内涵。

13)加强对首都机场周边各类仓库火灾隐患治理。

一是全面部署工作。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责成相关属地、消防支队对首都机场周边各类库房进行了深入、细致摸排,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属地政府对所涉库房类违法建设再细化台账,倒排拆除计划,扎实稳步推进库房类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14)充分发挥天竺综合保税区政策资源优势,推动与顺义区融合发展。

一是起草完成《促进天竺综保区改革创新升级实施方案》。二是空间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加,园区总使用率比整改前提升了4.6个百分点。三是促进天竺综保区与顺义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在税收征缴、功能布局等方面实现融合发展。四是与临空核心区在空间布局、招商引资等方面深化融合交流、协同推进。

15)充分发挥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作用。

一是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国家对外文物交流平台、乐石文物修复中心等重点项目相继落地、运营。二是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搭建国际艺术品贸易服务平台和中阿文化贸易交流平台。三是完善文物艺术品服务体系。文物艺术品检测、鉴定、评估、修复、拍卖等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5)推进文化中心建设进展缓慢。

16)发挥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组织召开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2019年以来全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审议通过《2019年顺义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顺义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5)》以及《顺义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7)加快印发《大运河(潮白河)文化带保护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

对接市级五年行动计划发布安排,市级五年行动计划于2019年12月25日正式印发后,区级五年行动计划已于2020年1月21日正式印发。

18)加快推进列入市级的2个重点项目。

潮白河顺义段通航项目:已正式印发《潮白河顺义段通航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水务局,编制潮白河通航蓄水方案,协调配置水资源,做好通航河道的运行、养护和管理工作。已完成游船旅游产品设计的前期调研工作。

潮白河森林公园项目:《顺义区大运河(潮白河)森林公园规划(2019年-2035年)》方案已完成编制工作。

19)加快推进区文化中心工程项目。

一是区文化中心主体工程已完成“五方验收”和相关专业检测,完成工程移交工作。二是文化中心影剧院于2019年12月18日开展演出,具备开放条件。三是已对“两馆一院”旧馆升级改造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6)脱低资金拨付不及时,对口帮扶不够精准。

20)完善低收入村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支出资金管理。

三个低收入产业项目共投入市、区资金3941.94万元,全部项目已完成资金拨付。

21)精准使用和管理对口帮扶资金。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执行《顺义区对口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前期备案、过程执行、后期验收三个环节推进帮扶资金项目实施。二是实地监督。成立实地监管检查工作专班,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三是建立机制。持续深化“5+5+N”帮扶模式,对项目谋划精准度进行把关。四是建立台账。按月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动态掌握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项目不精准等问题。

3.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7)区人大、区政协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

22)加大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力度。

一是坚持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专委会分类督办、代表联络室综合协调的督办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工作台账。建立代表连续多年反复提出建议督办进展台账。三是积极推动建议办理情况公开。在相关网站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每年进行4次公开。

23)加强对五年以上未竣工项目专项视察。

一是区委第四次人大工作意见文件明确将“加强对全区五年以上未竣工项目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二是对区“五年以上未竣工项目”进行专题询问。三是加强追问督促建议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对五年以上未竣工项目进行视察。

24)推动党建工作向政协委员特别是党员委员延伸。

一是成立区政协各专委会分党组,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全覆盖,党的工作对全体委员全覆盖。二是各专委会组织委员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理论书目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区政协党组成员深入开展委员走访调研活动。与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委员意见建议。

25)加强对区政协常委会议出勤管理。

制定《关于加强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区政协常委若不能出席常委会议,需严格履行相关请假程序。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梳理和统计各常委年度履职情况,在年底区政协常委会上进行通报。

(8)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力度不够。

26)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方案》《区属国有企业定位及主营业务》《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分类的实施方案》,各一级企业正在核定下属企业主业。二是加强企业投资事前监管,严控企业非主业投资,已下发《顺义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0版)》。

27)深化国企资产重组。

一是建立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物业等业务的企业台账,制定《区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及主营业务》。二是制定《顺义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0版)》,将“非房地产主业区属企业新购土地开展的商业性房地产投资项目和对下属房地产公司进行股权增量投资”纳入禁止类投资事项。

28)加快僵尸企业清理。

建立并定期更新“僵尸企业”台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指导企业逐家制定清理方案,2020年计划清理30家,2021年计划清理26家;建立健全全民所有制企业开展公司制改制工作台账,2020年计划改制23家,2021年计划改制25家。

(9)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深入。

29)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

一是采用新建、改扩建、腾退闲置空间、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开办社区办园点等方式已增加学位2000余个;二是出台《顺义区学前教育管理办法》《顺义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各类园所规范有序发展,确保办园质量。

30)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一是加强区级层面统筹调度。区政府多次听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展,统筹调度阜外医院顺义院区、北医三院顺义院区等优质医疗资源疏解项目实施。二是继续落实改善营商服务政策。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办医。

31)加快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建设进度。

一是区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调度推进会议,形成月报机制,区政府每月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二是制定倒排工期表,严格按计划推进落实。三是项目于2019年7月4日复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前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总工程量的30%,预计2023年6月完工。

32)建立农村私搭乱建台账。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体检式核查,逐一梳理问题,建立整治动态台账。二是下发《顺义区关于加强农村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村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治理工作。三是指导各属地建立私搭乱建台账。成立督导组,到各镇进行现场督导农村私搭乱建治理工作。

33)加强小区私挖地下室治理。

一是做好强制拆除工作,自拆、助拆、强拆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以点带面,滚动推进,不断形成高压态势,确保2021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成。二是严格落实防违控违工作,加强违法建设拆除后的日常监管,杜绝出现新增违法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违法建设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违法建设反弹。

34)加强对征地拆迁等矛盾化解。

一是积极落实,立行立改。区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和下发的问题清单,积极落实部署。二是分类施策,推进化解。针对问题,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相关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积极推进问题化解。

(10)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35)完善区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成员设置。

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将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纳入区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小组固定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通报本领域内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同时全面了解全区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

36)层层传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

本着分类指导的思想,着眼体现新形势新要求和地区行业特点,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完善。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地区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本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37)完善网络和新媒体管理机制。

已正式印发实施《顺义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38)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意识形态内容前置审查。

在项目初审、实地踏勘、专家评审3个环节,对企业项目进行意识形态检查审核,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作风建设不深入

1.落实主体责任不扎实。

(11)肃清孙政才等人恶劣影响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结合不够。

39)深刻汲取案件教训。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紧密联系孙政才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落实肃清孙政才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恶劣影响若干措施。三是切实加强制度约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0)充分认清案件严重影响。

一是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二是深刻汲取发生在我区的相关重大案件教训,全力支持和配合上级部门查办工作,对涉及孙政才案件和我区相关重大案件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和上报。三是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干部谈心谈话必谈内容。四是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坚持以案促改。五是将肃清孙政才等人恶劣影响和汲取我区相关重大案件教训纳入常规巡察重点。

41)加强对问题剖析反思。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纪律教育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二是组织开展针对区属二级班子领导干部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将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纳入常规巡察必巡内容,并撰写专项报告,提高二级班子领导干部思想认识。

42)提升民主生活会实效。

一是组织召开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区委常委同志严格落实“四见面”“四必谈”等制度,把问题谈开谈透、找准找实。会上,区委书记带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位常委同志敢于“动真碰硬”;二是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学习调研成果,深刻检视反思,常委班子查摆出5方面20项突出问题,常委同志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32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43)落实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

召开区政协党组专题会议,区政协主席对个别党组成员开展批评。

44)提高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

一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监督,选派纪检、组织干部列席参加处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二是将“二级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三是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或走过场的及时叫停、督促重开。

(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不严格。

45)落实清单化管理要求。

一是按照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区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同时指导区属二级班子及班子成员完成责任清单制定;二是将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强化对各单位责任清单制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6)规范文件审核把关。

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狠抓机制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7)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民意调查总体满意度。

一是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二是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违纪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三是召开我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一批违纪违法典型人、典型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48)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一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督促各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基层干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二是将科级及以下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指标,以考核压紧压实各单位管党治党责任。

(13)国有企业监管有漏洞,存在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洁风险。

49)加强对区属企业境外投资监管。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境(京)外投资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约束企业境(京)外投资,实行台账管理,进行特别监管。

50)加强对投资审批监管。

一是持续加强高风险投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清理退出持有的高风险投资股票。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清理和规范区属国企高风险投资业务,全面加强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管。三是对企业新增项目要求企业必须履行市场调研、提供可研报告等规定程序,经核准后实施。

51)加强对国企股票投资监管。

一是建立企业高风险业务台账,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清理退出计划。二是加强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管,下发《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区属国有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每季度报送从事高风险投资业务报告。

52)加强对国有企业合同监管。

一是督促企业制定并下发《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补充管理规定》,将投资联营、担保等对企业影响较大合同的审批权统一划到一级公司,下属企业不得对外签订重大合同。二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对企业产权管理、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抽查检查。

53)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审批。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制度,加强投资过程监管。已制定完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0版)等管理办法。二是完成对项目评价检查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境(京)外投资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约束企业境(京)外投资,建立台账,实行特别监管。

54)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监管。

一是建立区属国企与民营企业借款工作台账,清理完成与民营企业借款。二是启动违规借款责任追究程序,就违规事项进行专项调查核实。

55)规范国有企业薪酬发放。

一是责成企业取消现金发放职工薪酬,全部改成转账打卡方式发放。二是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督促企业完善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支付限额。组织企业开展现金管理自查,形成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14)对财政扶持企业资金缺乏监管。

56)加强对企业扶持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绩效管理。

一是对涉及的扶持奖励资金,全部进行绩效分析。二是将绩效分析整改意见发放给各相关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结合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对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安排预算。

(15)巡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57)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

一是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选派正处级巡察专员到市委巡视组进行以干代训,组织全员培训271人次,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从业务领域讲政治的能力。三是扎实落实问题底稿制度,进一步明确组长、副组长在底稿制度落实中的职责,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充分事实作支撑。

58)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

一是区委巡察办及时做好线索移交工作,对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线索分类移交工作;二是区委巡察办定期跟踪线索办理情况,定期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了解、汇总、整理线索办理情况;三是区纪委监委及时做好线索处置工作,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59)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一是做足巡前“功课”。在巡察进驻前,巡察办提前向区纪检监察部门、区委组织部门等单位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二是及时沟通信息。在巡察过程中,就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与区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

2.落实监督责任有欠缺。

(16)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缺乏有效监督。

60)加强对招投标监管。

一是召开招投标巡视整改问题情况通报和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自查自纠,对招投标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对2018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占比靠前的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61)严肃整治违规招投标行为。

一是建章立制,印发实施我区《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法规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有序完成专项整治。二是依托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系统监管功能和监督通道,整合行业监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流程在线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62)加强对重点岗位监督。

一是以小官大贪职务犯罪案件为切入点,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相关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活动,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三是督促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相关单位定期梳理权力清单、廉政风险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

(17)执纪审查履职不到位,线索积压较多。

63)规范举报件处理流程。

一是严格执行线索处置规定,涉及处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室直接承办。二是强化问题线索归口管理,规范全区各单位发现党员和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三是严把问题线索审批关口。对于新收涉及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一律经区纪委监委审批把关后再进行处置分流。

64)加大积压线索办理力度。

一是认真排查清理近三年积压的问题线索,针对不同类型问题线索,采取分类处置方式,不断降低存量;二是强化分级办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反映科级及以下人员的案件线索尽量转基层纪委办理;三是加大办案力度,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统筹力量,全力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

65)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

一是认真推进规自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区规自部门移送线索后,及时启动问责调查,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处。二是进一步压实区规自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18)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66)提升二级单位纪委自办案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三是加强工作情况通报,每月定期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压紧压实基层工作责任。

67)加大镇街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主动查处力度。

一是加大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指导,提高基层办案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工作通报,已每月定期汇总统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数据,向全区各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部门进行通报。

68)加强村级资金监管。

一是开展督导检查。对全区农村“三资”问题进行排查,督促指导各镇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农村审计和财务管理实务培训。三是强化审计整改。完成2018年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

69)加大镇村企业监管力度。

制定印发《顺义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镇属企业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已完成对镇村集体企业的审计工作。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9)党建考核指标过多,存在过度留痕现象。

70)减轻基层考核负担。

研究制定《顺义区2019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党建考核考党建、政治建设是主线、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区委重点工作作检验”四个方面,确保既能考准考实党建工作实绩,又能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各单位平均接收到的考核任务数量比2018年减少约70%。

(20)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

71)加速推进一般违法用地整治。

一是对于2013年3月28日以来发生的新生一般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二是对于2013年3月28日以前形成的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及涉诉涉访涉宅等重大疑难问题,列入区级存量违法建设台账,持续推进整改。

72)加大对违法占地行为打击力度。

区规自部门已启动立案程序,待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审核同意后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73)加强对未经批准非法建房整治。

我区将该项目列入全国违建别墅专项清理整治范围,目前按全国违建别墅的清理整治要求已拆除到位。

(21)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不够。

74)推进“村居并存”问题治理。

一是已完成对全区整建制拆迁村村民转居、集体土地、资产处置、城镇社保体系纳入等情况的梳理,制定《顺义区“撤村建居”工作推进方案》。二是成立“村转居”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前期摸底、政策调研、制定方案、探索试点等各项工作。紧密沟通市级部门,积极到相关区交流学习。

75)加快批而未供项目消化。

一是建立统筹机构。成立相关专班,完善“土地供应专班”,加大土地整理统筹力度,加快土地供应节奏。二是完善推进机制。明确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及责任主体,倒排工期,跟踪问效。三是创新开发模式。成立区属国有一级开发专业平台公司,以落实城市总规为牵引,科学统筹,规范管理。四是综合施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土地供应工作与全区招商引资协同推进。

76)推动非法占地项目彻底整改复垦。

两宗项目已复垦到位。

(22)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77)规范补贴发放范围。

一是严格审核支出。暂停2019年度中高考奖励项目扩大范围部分经费的使用,进一步研究补贴发放范围。二是完善预算管理。针对以后年度中高考奖励项目经费,严格控制预算编制标准和资金规模,深化财政资金监管和使用。

78)规范发放考务费。

一是研究制定《顺义区教育考试劳务费用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此类经费的审计与监督。

79)规范考务费管理。

停止发放工作日考务费,将2016-2018年度工作日考务费全部退回区财政。

80)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贴发放。

按照《顺义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实施办法》分类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贴发放,督促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工资项目的规范设置工作。

(23)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

81)严格整治长期不在岗问题。

开展专项整治季度排查工作,督促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人员考核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切实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坚决防止长期不在岗问题的发生。

82)落实工资、补贴、奖金发放规定。

一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规范长期病休人员工资管理;二是建立长期不在岗人员基本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83)规范管理违法违纪干部工资奖励发放。

违规发放的9人已全部退回完毕。

84)及时收缴给已判刑职工超发的工资。

相关部门已将问题提交起诉材料至区法院,人事部门将会随时跟进事件进展情况及追缴进度。

(24)私车公养、违规购买烟酒等现象依然存在。

85)严格公车加油卡管理。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派车登记和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86)加大对违反四风问题整治。

加强对镇属企业的管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87)加强对企业“三公”经费管理。

加强监管,企业财务支出需要主管领导审核把关,镇政府每月对镇办企业票据等进行抽查检查,发现不合理支出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88)规范村级财务预算管理。

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专管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履职尽责水平。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严格,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部分二级班子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严格。

(25)“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缺乏可操作性,部分重大事项未上党委会讨论。

89)规范国企“三重一大”文件制定。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文件,明确了大额资金的具体金额。二是对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文件进行备案,并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台账。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监督企业“三重一大”制度设置及台账梳理情况。

90)规范国企大额资金支出决策程序。

一是公司已修改资金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大额资金由党委会决策。二是要求企业每月报送“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并通过专项检查,监督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91)规范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管。

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决策机制,严格做到党委会前谁主管谁组织提请议题、会中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监督、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全体党委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92)规范会议讨论管理。

一是加强会议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和研究讨论,按末位表态顺序,逐一表态、最终“一把手”表态议定事项。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完整详实记录会议全过程,会议纪要做到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内容准确。

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26)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存在购买党建服务现象。

93)规范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梳理出7家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了整改方案,推动企业整改,转化工作已完成;培育国企党建品牌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94)落实党组织设置要求。

一是起草区属国有企业党委设置调整方案,对区属国企进行走访调研,立足国资国企改革实际和干部管理权限统筹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全面开展国企党支部星级评定和软弱涣散整顿工作,不断规范党组织建设。

95)加强对国企购买党建中介服务监管。

组织区国资委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进一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区属国企购买党建等中介服务进行了专项检查。

96)规范党建工作人员配备。

一是对党建工作人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挑选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在编党员从事党建工作,加大党建工作人员力量。二是组织党建相关干部深入细致学习党建相关工作规定。

(27)农村党员老化、干部队伍后继乏力。

97)大力培养农村党员发展对象。

一是完善工作台账。对各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再次摸排;二是建立预警机制。对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逐一分析原因,督促镇党委结合现有党员后备力量储备,对具体情况进行预防;三是加大对农村发展对象教育培养。进一步拓宽教育培养模式,督促引导农村党员发展对象返回居住村报到。

98)优化农村党员平均年龄。

一是优化发展党员指标分配。按照35岁及以下党员不低于70%的标准及时调配、优化发展党员指标分配;二是加强年轻后备力量储备。实施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双推优”;三是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吸引更多农村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

99)积极发展年轻村党组书记。

根据市委组织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印发实施《顺义区委组织部门关于建立村党组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将新调整干部的年龄作为原则要求;制定《全区农村优秀人才培训班的工作方案》,举办第15期农村优秀人才培训班。

(28)“两新”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00)提高实体经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

一是开展“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调研摸排工作;二是启动发展党员“红领计划”,加强对行业联建、区域联建、阵地组建和功能组建等组织设置的工作指导;三是重点培育快递、物业、消防等领域党建示范点,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强化对非公企业政治引领和党务政务服务。

101)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

一是注重源头建设,将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依法撤销“僵尸型”社会组织,净化党建环境,确保应建尽建;二是重点培育律所、协会、社工事务所等领域党建示范点,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党务政务服务。

3.二级单位人员管理不规范,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29)二级单位借调人员范围广、借调人数多,缺少制度约束。

102)严格落实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一是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人事干部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岗位监督。二是制定《北京市顺义区临时抽调人员管理办法》。

103)规范人岗分离人员管理。

对因长期病休的人员造成人岗分离现象的,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一人一档”,明确该部分人员工资发放办法。

104)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借调人员。

105)规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管理。

督促相关单位严肃整改违规问题,逐步消化腾出编制进行合理使用。

106)规范功能区管委会聘用制人员管理。

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功能区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顺义区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聘用制人员实施意见和方案,建立适应经济功能区发展所需的市场化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

(3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不到位。

107)严格执行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层职数管理相关规定。

严格落实《顺义区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办法》“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层职数一般不超过8个”的规定,消化整改超配的领导职数。

108)规范执行干部交流制度。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任职时间较长干部通过交流轮岗、职务职级并行进行调整。

(31)个别企业退休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依然存在。

109)规范国有企业退休后兼任取酬管理。

一是已完成企业退休领导兼职免职工作,原兼职岗位已安排新人履职,并完成工作交接。二是收回在企业的违规兼职取酬。

(四)对以往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到位,部分问题线索核查避重就轻

1.对上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32)回迁安置房建设缓慢。

110)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进度。

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加快启动地块内滞留户的腾退工作,确保安置房尽早建成。

(33)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调查不当。

111)规范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管理。

建立“双账双存双管理”工作模式,严格登记管理新接收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总账和分账都做到动态更新,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相关材料全部做到双保存;集体研究确定巡视反馈的处置调查不当问题线索的处置,调取原有卷宗,将问题线索和相关卷宗交由相应部门进行分流承办,确保查清查透所有问题。

2.对2017年以来市级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34)对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12)进一步彻底整改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一是完善机制、制定方案。进一步完善《2017年顺义区农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奖励对象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农宅改造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对误录、漏录的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房屋改造和信息基础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35)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审计整改不到位。

113)加快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进度。

有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编排施工进度计划,按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13个村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剩余40个村庄正在稳步推进。

三、坚持持续用力,以最严标准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

一是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领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彻底肃清孙政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恶劣影响,坚决拥护市委对相关重大案件的查处,以最坚决、最认真、最老实的态度推动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实施《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措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坚持关口前移,全程管控,加强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线索排查。制定实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工程建设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方案》《工程招投标领域治理方案》,不断完善权力运行防控机制,认真梳理廉政风险隐患,堵住风险漏洞。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社会生态。

三是持续抓好巡视后续整改。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已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于一些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确保巡视整改成效不断巩固。

四是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顺义将以此次巡视为契机,把巡视整改转化为强大发展动力,扎实推进事业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市委部署,落实“平原新城看顺义”的目标要求,树立“第一国门”意识,更加主动地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三件大事”,统筹做好稳经济、强承载、精治理、惠民生、保平安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业强城优生活美”的首都重点平原新城,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9421167;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1号;邮编:101300;邮箱:syxsfk@163.com。


编辑: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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